船上工作不同于一般的陆上工作,狭小的空间布满各种机器设备,在船舶的整个运营过程中,容易由各种小问题引发严重事故。船上环境又是缺医少药,所以海员朋友一定要重视个人安全防护问题。一名船员在除锈时不佩戴防护眼镜,飞溅的铁锈伤了眼睛;一名船员双手拎着垃圾袋下楼梯,结果一脚踏空滚下楼梯摔伤了胳膊;大风浪中,为了给船东提供货物装载情况照片而开舱,结果导致舱盖脱轨;一名船员在装煤货舱没有进行彻底通风的情况下,独自一人下舱,晕倒在澳梯内……
因此,海员要有安全意识,事无巨细,君不要大意,且按安全规范进行作业,才能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让家人安心。
个人防护是船员的基础安全,首先我们来看看什么是“个人防护设备” 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 :
劳动者在生产供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随身穿戴得用品,包括但不仅限于防护服、安全帽、眼面护具、听力护具、手套、安全防护鞋、救生绳、安全索、呼吸器和防毒面具。
船东有义务向每一艘船提供必要的设备、工具、手册和其他信息,以确保所有操作的实施方式在必要的范围内对海员职业安全与健康的任何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并向其海员提供充足的个人保护设备及其他安全防护设备,并且应当要求海员适当使用并遵守事故预防和职业安全与健康保护措施。
常见的船上人的不安全行为Unsafe Acts from Human Being:
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2、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3、使用不安全设备
4、手代替工具操作
5、物体存放不当
6、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7、攀、坐不安全位置
8、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9、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
10、有分散注意力行为
11、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所中忽视其使用
12、不安全装束 PPE
13、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处理错误
请船员朋友对表自查,个人安全大意不得!!!
工作在船上,生活在船上,船上的环境无时无刻不对海员产生着影响。
1) 噪声可定义为会导致听觉损伤或会有害于健康或在其他方面具有危险性的一切声响。
2) 在有过量噪声的区域中工作会导致事故、伤害和疾病,并会对健康产生以下短期和长期的不利影响。
3) 过量噪声还会干扰船上的交流,这会增加发生事故的风险。
4) IMO《船上噪声等级规则》为噪声的防护提供了国际标准。其认可了对船上机器处所、控制室、车间、起居舱室和其他处所设立强制性噪声等级界限的必要性。
5) 对于船员来说,个体防护是最后一道防线 :使用耳塞或者耳罩。需要配备个人防护用具的区域要明确表明标明,并清楚对用具的使用及使用原因。
1) 振动是通过固体材料传播的振荡运动。
2) 振动会因船舶的运动或靠近振动的机器而影响整个身体,或者在使用振动的工具时会集中于手和手臂。振动会直接或间接地通过反射性肌肉活动对身体结构产生影响,从而会诱发以下不良健康影响。
3) 为有效开展工作,应选择合适振动最低的工具。无论什么情况下限制应使用高振动工具;设备磨损老化时应及时予以更换;应制定适当的设备维护程序,避免使用钝的东西,受损设备或消耗性物件的过程中产生额外的振动;海员在使用可导致振动的设备时应经过适当的培训,并向其提供正确使用的说明;应合理计划和分配任务,防止海员长时间,连续周期性的曝露于振动中;在必要时宜使用有保护性的服装。
1) 人工照明过量或不足或者灯光位置不正确会导致工作条件不适当,这可能使海员受到伤害或使财物受到损害。
2) 与灯光不适当相关联的不良健康影响包括眼睛不适、头疼、脖颈扭伤及暂时性视力模糊或出现后像(例如炫光引起的黑点),该影响会反过来导致发生人员受伤及财物受损的事件。
3) 良好的照明系统应该考虑以下几点
●照明亮度
●避免眩光
●色彩及色差
●照明设备的维护
4) 应当避免照明亮度过亮、过暗以及亮度突然变化而造成视力的短暂削弱。光强的快速变化所导致的视力削弱造成了工作场所的不安全因素;当某个区域内的光比整个区域的光强时就产生了眩光。眩光能引起视觉上的不舒适,并且会削弱可视程度,应尽量避免;应定期维护照明设备。
1) 太阳是影响海员紫外线的主要来源。有害接触紫外线的风险等级取决于光线的强度、接触时间、防护服的使用及海员的敏感度。
2) 此类接触的不良健康影响可包括18岁以下海员中的早衰症状、日光性角化病和癌症,比如恶性肿瘤或黑素瘤。因此海员应当意识到有害接触自然光和紫外线对健康的可能不良影响。使用充足适当的皮肤防护措施;在规划工作安排并实施尽量降低接触职业危害的措施时应考虑对紫外线的适当防护包括对个人防护设备的妥善使用;对紫外线辐射宜用屏蔽及隔离的办法加以隔绝,使用发射紫外线辐射设备的人可以用护目镜及防止烧伤的防护服来保护自己。
1) 当海员用诸如雷达系统或焊接设备等各种形式的设备工作时,可能会接触到非电离辐射。接触的等级随该类设备所产生磁场的强度以及与工作站的接近程度的不同而不同。
2)短期接触高强度的非电离辐射导致组织发热,特别是对眼的晶体造成损害。其他的可能健康影响可包括头疼、头晕和睡眠障碍,这会导致事故的发生。
3) 对红外线的防护可采用防护服及手套保护使用者的皮肤。如事先识别此类风险,则应及时限制其影响。
4) 对雷达、无线电设备等的辐射,可以采用封闭的方法来保护使用者免受伤害。金属工具、易燃易爆材料不允许放在此类设备形成的电磁场区域内。同时还应对设备的定期维护和保养。
1) 极端温度是指
●极端高温:可能导致个人正常深度核心体温37°C(98.6°F)增加1°C的作业场所条件
●极端低温:可能导致冷应力疾病的最严重影响(个人深度核心体温可能低于36°C(97.8°F))的作业场所条件
2) 当人体长时间曝露于高的环境温度和湿度但自身不能通过调节其温度来降温时就会出现体温过高。这种情况在船上的轮机处所中也会出现;患有与脱水有关的次生疾病的海员更容易发生体温过高。体温过高的不利健康影响包括大量出汗、头痛、头晕、昏厥、昏睡、恶心、主要肌肉抽搐、呼吸和脉搏急促以及体温过高。极端情况下可能导致死亡。
4) 当人体的体内温度低于35℃时在该点上正常的身体功能受到削弱,此时出现体温过低。当深部体温低于30℃时可能导致死亡。海员可能由于浸泡在海中而接触到冷水或工作在寒冷的航线上而接触寒冷的空气。
5) 体温过低的不利健康影响可包括丧失肌肉控制而导致肌肉不协调,错乱和昏头昏脑,难于遵循简单指令,意识不清并最终死亡。
6) 如果无法降低表面温度,应考虑采取下列措施
●在表面和工作场所之间使用辐射状的隔板(低电导性和高发射率),并使其保持清洁的状态
●在可行的情况下用水冷却热的表面
●使用便携式反射保护罩
●安排远程控制操作
7) 如果不能消除在寒冷环境中的工作需要,应保证提供
●足够的良好设计和装配完整的防护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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