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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货物系固CIC集中大检查的通函

    致 各轮船长
     2016年9月1日至11月30日,东京备忘录、黑海备忘录、印度洋备忘录同时将以货物系固为主题,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集中大检查,本次大检查不适用于载运固体和液体散货船。
    在集中大检查期间,PSCO将针对以下问题进行询问,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开展进一步的详细检查,具体现场询问检查的问题如下:
    1、船上是否持有经批准的《货物系固手册》(如否,船舶将面临滞留)。
    2、《货物系固手册》是否满足MSC.1/Circ.1353/Rev.1(《货物系固手册编制指南》修订版)的要求。
    3、如果《货物系固手册》不满足2A的要求,是否有等效的方法作为替代。
    4、船长及负责货物操作的人员,是否熟悉《货物系固手册》的内容(如否,船舶将面临滞留)。
    5、绑扎设备/装置,是否和《货物系固手册》相符(如否,船舶将面临滞留)。
    6、绑扎设备/装置是否能够满足使用要求,状况良好/一般/不良?
    7、所选择的系固点或用于货物系固的装置是否恰当(如否,船舶将面临滞留)。
    8、船上是否配有足够的备用货物系固设备。
    9、是否符合《货物安全通道布置》(CSAP)的要求(如否,船舶将面临滞留)。
    10、本次CIC检查中,船舶有无缺陷被发现。
    11、本次CIC检查中,船舶是否被滞留。 
     备注或解释:
          1、《货物系固手册》应经过船旗国或船级社批准,使用船员的工作语言,并有英语、法语或西班牙的一种译文(如工作语言非这三种语言中的一种)。
          2、PSCO会在货物装载甲板长度范围内随机目视检查,例如集装箱导轨和支墩;集装箱基座、船舷侧基座上的集装箱附件;绑扎系固点(如D形地令);绑扎杆和张紧设备(如花篮螺丝);链条和钢索张紧器;扭锁;舱盖紧固件(如舱盖上装货)等。并核查上述设备和《货物系固手册》是否一致,有无维护保养记录,是否持有证书或类似证明。
          3、《货物安全通道布置》(CSAP)只适用于2015年1月1日以后安放龙骨的集装箱船,以及特殊设计并布置为在甲板上装载集装箱的其他船舶。请各管理公司和船舶,针对上述问题,进行严格的自查,以顺利通过CIC大检查。
          4 、以下船舶应配备CSM:
       Ø 干货船;
       Ø  多用途货船;
       Ø  集装箱船;
       Ø  滚装船;
       Ø  装载货物单元的散装货船;
       Ø  装载货物单元的客船;
       Ø  近海供应船;
       Ø  其他专用船舶,如电缆铺设船管道铺设船等;
    在集中大检查期间,《货物系固手册》将作为检查的基础文件被首先检查。当前《货物系固手册》普遍存在的一些问题,请船长注意:
    1、手册不是工作语言及英、法或西班牙译文中的一种。比如只有汉语没有英文译文,或船从国外购入后仍使用原批准的手册,手册内容不是现在船员的工作语言。
    2、使用的手册仍只是满足MSC/Circ.745的要求,尚未修改。
    3、手册中没有相关人员培训、设备保养的要求或记录。
    4、手册中列明的固定式或便携式系固设备,与实船不符等等。
    为了确保相关各轮顺利通过本次集中大检查,请各位船长组织船员参照本通函及时进行讨论、分析和培训学习,提前做好检查准备。
    请各轮确认收妥此通函,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学习并准照执行。

                                             天津市惠通海员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朱有顺船长
                                                   2016.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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